私家车和电动车相撞怎么处理?
来源:牡丹江律师 网址:http://www.tjlawzs.com/ 时间:2022-04-01 14:04:35
无论是私家车还是电动车行驶在路面上都是需要遵守好交通法规。不然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这几年有不少私家车跟电动车相撞的事故,这也让不少车主开车时更加小心了。不过就算再怎么小心,有些时候还是不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那么如果私家车和电动车相撞怎么处理?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私家车撞了电动车赔多少钱
1、如果私家车撞了电动车赔偿的金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2、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案例:
兰某驾驶鄂SE8*25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自西向东行驶至G234国道方城县独树镇辛庄路口处超车时,与醉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姜某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姜某统受伤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如下:兰某驾驶大货车超车时,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姜某统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兰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姜某统驾驶电动二轮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建议:兰某、姜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
方城交警温馨提醒:因大货车车头车尾、车身两侧存在较大的视觉盲区,稍有不慎便可能发生严重意外。此外,大货车转弯时因前后轮轨迹不同会产生“转弯盲区”,故大货车超车一定要与前车和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饮酒后的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车辆且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骤增,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完全没有保障,请广大市民牢记,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都不要酒后驾驶,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如果私家车撞了电动车赔偿的金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